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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年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5-18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优秀企业标杆引领作用,促进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兴业”活动通知》(中石化联质发〔2016〕80号)工作安排,我会2016年继续在行业内组织推进“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标杆的基本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石油和化工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以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障能力和提升经营绩效的最佳实践。《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基本条件》见附件1。


二、质量标杆的范围


2016年行业质量标杆分为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互联网+”应用、品牌培育、绿色制造等四个申报方向:


1、质量管理(技术)方法方向,选择通过在创新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促进企业整体竞争力提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管理(技术)方法,优先选择一批实践“源自我国本土”的质量管理(技术)方法相关经验。


2、“互联网+”应用方向,选择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的典型经验,如通过“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和“远程监测维护”等方式提高实物质量、提升经营绩效的最佳实践。


3、品牌培育方向,选择石油和化工企业通过建立完善品牌管理体系,采用系统化品牌管理方法,在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典型经验。


4、绿色制造方向,选择石油和化工企业在保证产品的功能、质量、成本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效率的现代制造模式,使产品在全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资源利用率最高,并使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优化的典型经验。


三、质量标杆的命名


质量标杆名称应体现典型经验的特征。质量标杆名称采用“(企业名称)+(典型方法技术)+(经验)”的方式(如:“××××公司应用六西格玛的经验”)。


四、“质量标杆”的遴选


各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以下合称“推荐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地区、本公司“质量标杆”的组织申报工作,鼓励并支持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本着自愿原则,申请企业填写《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的要求》(见附件3)撰写《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荐单位在《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无推荐单位的企业,可以自荐申报。


有意申报企业,请于2016年7月31日前将行业“质量标杆”材料(《申报表》、典型经验材料纸质版本各1份和Word文档电子版本)报送我会。


我会将于8月份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16年度行业“质量标杆”,并于11月份召开的2016年度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质量兴业”活动总结大会上对行业“质量标杆”进行授牌表彰,组织开展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


联系人:丁士育 孙 琳 任凤丽 李艳君 潘 蕊


电 话:010-84885009、84885418、8488533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518室(邮编:100723)


E-mail: hgscb5009@126.com 微信公众号:cpcif-qc


附件:


1、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基本条件


2、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申报表


3、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案例总结材料的要求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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