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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联合会关于做好2016年石油和化工行业品牌价值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5-3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石油和化工行业品牌建设,提升行业品牌价值,根据2016年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兴业”活动安排,我会将组织开展石油和化工行业品牌价值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与对象

2016年石油和化工行业品牌价值评价范围包括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自主创新品牌三类。其中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主要面向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中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重较高、品牌建设基础较好、品牌评价条件成熟的相关子行业。自主创新品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应是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企业利税年平均值达到8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企业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自主选择申报企业品牌或者产品品牌。其中,企业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品牌;产品品牌是指以企业集团的某一类产品为主体的品牌,其评价指标只包括该产品所对应的相关数据。

(二)自主创新品牌应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域;在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方面表现突出,成长速度快,具有较好发展潜力和培育提升空间的中小企业。

三、评价方式

按照自愿参与、不收费的原则,各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及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推荐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评价工作。评价方法依据ISO10668、《品牌评价 品牌价值评价要求》(GB/T 29187-2012)、《品牌评价 多周期超额收益测算法》(GB/T 29188-2012)、《品牌价值评价 石油和化学工业》(GB/T 31281-2014)等有关标准。

四、宣传发布

评价结束后,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本年度行业品牌价值评价榜单,并推荐部分优秀品牌参加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与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央电视台等单位举行的央视联合发布。产品品牌评价优秀的产品,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知名品牌产品”称号。

五、有关要求

1、各参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有关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并保证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参评企业应选择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自主创新品牌其中之一进行申报。

2、企业申报日期:2016年6月1日-2016年7月31日。申报企业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有关品牌价值评价相关数据信息[见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可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网站(http://www.cpcif.org.cn)下载],并于2016年7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数据信息和有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和电子版)报送至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016年7月31日前统一将企业申报数据信息和有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和电子版)报送我会质量安全环保部

4、重点企业也可直接向我会质量安全环保部申报。

六、其它事项

1、请相关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及检验机构组织并指导企业进行申报,共同做好2016年行业品牌价值评价的推进工作。

2、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安全环保部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楼518室(邮编:100723)

联 系 人:丁士育、孙琳、任凤丽、李艳君、潘蕊

联系电话:010-84885339、84885418、84885009(F)

邮    箱hgscb5009@126.com  微信公众号:cpcif-qc

附件:

1、2016年企业(产品)品牌价值评价数据信息填报表

2、2016年自主创新品牌价值评价数据信息填报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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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10-84885418、84885339、84885009 电子邮箱:hgscb5009@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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