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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七届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2-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1711)的要求,中国质量协会2017年继续开展第十七届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质工委)负责组织推荐石油和化工企业参评。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国质量协会《全国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详见中国质协字(201711号文附件)“第八条”规定,申报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经营的组织;

2、重视质量经营,认真践行卓越绩效模式,对照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与改进,并取得显著成效;

3、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已获认证注册;对有强制性要求的产品已获认证注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和环境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用户投诉;

5、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其它事宜

1、全国质量奖申报及评审不收取费用,申报组织可自愿选择有偿获取反馈报告。请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协助将通知转发至有关企业组织申报。

2、拟申报第十七届全国质量奖的组织,请于2017315日前,将全国质量奖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盖章)寄送至质工委秘书处,电子版发至hgscb5009@126.com;于2017515日前将符合中国质协字(201711号文要求的申报资料纸质版(申报表、组织概述、组织自评报告合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证实性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1份(可以邮件、光盘或U盘等形式提供,其中申报表、组织概述、组织自评报告需提供Word格式文档)报送至质工委秘书处,以便及时汇总、推荐上报。

3、中国质协字(201711号文可从中国质量协会网站

(网址:http://www.caq.org.cn/html/zltj/qgzljdtxx/5089.html)下载。

三、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委员会 秘书处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518室(邮编:100723

联系人:丁士育 潘蕊

话:010-848854188488533984885009

E-mail:hgscb5009@126.com 微信号:qccpcif

附件:全国质量奖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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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联合会质量工作委员会

2017210

联系电话:010-84885418、84885339、84885009 电子邮箱:hgscb5009@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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