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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17)12号)的要求,中国质量协会2017年继续开展第十七届全国质量奖评审工作,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质工委)负责组织推荐石油和化工企业参评。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是全国质量奖的项目类奖项,用以表彰在质量管理、技术创新、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经营效益及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重点工程和项目。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国质量协会《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实施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详见中国质协字(2017)12号文附件)“第十条”规定,申报项目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与生产经营的组织负责管理的项目,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积极实践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工具和方法,质量领先,性能、安全、环保、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显著;
2、创新性突出,包括技术和管理创新,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显著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拥有核心技术、标准和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水平居国际领先地位,并获得国家级奖励;
3、在质量方法的应用和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4、项目已经通过所需的相关验收;
5、原则上项目隶属的组织应荣获全国质量奖或相关奖项。事迹特别突出项目例外。
二、其它事宜
1、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申报及评审不收取费用,企业自愿参加。请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协助将通知转发至有关企业组织申报。
2、拟申报第十七届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的组织,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全国质量奖卓越项目奖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盖章)寄送至质工委秘书处,电子版发至hgscb5009@126.com;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要求符合中国质协字(2017)12号文要求的申报资料纸质版(申报表、项目概述、项目自评报告合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证实性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1份(可以邮件、光盘或U盘等形式提供,其中申报表、项目概述、项目自评报告需提供Word格式文档)报送至质工委秘书处,以便及时汇总、推荐上报。
3、中国质协字(2017)12号文可从中国质量协会网站
(网址:http://www.caq.org.cn/html/tzgg/5087.html)下载。
三、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委员会 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518室(邮编:100723)
联系人:丁士育 潘蕊
电 话:010-84885418、84885339、84885009
E-mail:hgscb5009@126.com 微信公众号:qccpcif
石化联合会质量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