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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7-5-9

各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联合会会员单位及有关企业

为发挥优秀企业标杆引领作用,促进石油和化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兴业”活动的通知》(中石化联质发(2017)65号)工作安排,我会2017年继续在行业内组织推进“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标杆的基本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石油和化工企业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开展质量管理创新活动,以提高产品实物质量、改善质量保障能力和提升经营绩效的最佳实践。《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基本条件》见附件1。

二、质量标杆的范围

2017年行业质量标杆分为全面质量管理互联网+应用、绿色制造个申报方向

1、全面质量管理方向,选择通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促进企业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典型经验如运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方法,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降低质量损失、提升企业经营绩效等方面的经验。

2互联网+应用方向,选择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顾客满意水平的典型经验,如通过质量管理流程信息化生产过程集成协同操作远程个性化定制云端售后服务远程监测维护等方式提高实物质量、提升经营绩效的实践经验

3、绿色制造方向,选择石油和化工企业在保证产品的功能、质量、成本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环境影响和资源效率的现代制造模式使产品在全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资源利用率最高,并使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优化的典型经验

三、“质量标杆”的遴选

各专业协会、地方行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以下合称“推荐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地区、本公司“质量标杆”的组织申报工作,鼓励并支持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本着自愿原则,申请企业填写《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的要求》(见附件3)撰写《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荐单位在《申报表》签署推荐意见。无推荐单位的企业,可以自荐申报。

本次申报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有意申报企业,请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行业“质量标杆”材料(《申报表》、典型经验材料纸质版本各1份和Word文档电子版本)报送我会。

我会将于8月份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17年度行业“质量标杆”,并于10月底召开的2017年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上对行业“质量标杆”进行授牌表彰,组织开展标杆经验交流学习活动。

联系人:丁士育  孙  琳  任凤丽  李艳君  潘  蕊

电  话:010-84885418、84885339、84885009(F)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518室(邮编:100723)

E-mail: hgscb5009@126.com   微信公众号:cpcif-qc

附件:

1、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基本条件

2、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申报表

3、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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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17年5月4日

联系电话:010-84885418、84885339、84885009 电子邮箱:hgscb5009@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6号楼518室
主办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委员会